发布日期:2020-03-24 浏览次数:
青海省塔尔寺藏医院
关于变更藏香包装的通知
各信教群众:
近年来,我院发现有不法经营者(公司),在市场商铺、淘宝网上销售、邮寄仿冒我院的藏香产品(包括:粉末熏香、杆状熏香、吉供香)。我院自生产藏香产品以来,从未授权任何经营者和个人从事类似的藏香产品,其假冒藏香产品从包装外观、颜色、样式等细节的装潢都和我院的藏香产品一致,同时使用我院名,盗注我院合法拥有创作权的“利他甘露”和盗用“宗喀”商标,以此进行假冒藏香的生产和恶意欺骗。现市场上这种以劣质原料加工低价销售的假冒我院的藏香产品违法行为日趋严重,已严重影响了我院声誉和阻碍传统藏香工艺的传承和发展,同时也给广大信教群众和藏香使用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身心伤害。
现为了维护我院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广大客户和信教群众上当受骗,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启用藏香产品新商标和包装,逐步变更藏香产品(粉末熏香、杆状熏香、吉供香)包装,旧商标和包装也将逐步停止使用,其藏香产品原规格、尺寸、数量保持不变,同时我院再次通知如下:
一、我院从未授权任何企业、个人或其他形式的机构,使用我院名称生产藏香产品。未经过我院授权许可,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使用、盗用、假冒行为。
二、对于市场上恶意盗用我院名义和仿冒我院藏香产品进行诈骗的行为,我院联合相关司法和行政机关逐步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对于一切采用非法手段进行的恶意诈骗行为,我院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广大藏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请广大消费者认准我院藏香销售方式,以免上当受骗。我院生产的藏香产品仅在院本部对外销售和邮寄,从未授权任何经营者和个人生产类似的藏香产品从事其销售和邮寄。如各藏香消费者从我院以外其他途径包括淘宝网等网络渠道购买的藏香产品均不属我院所生产的正规产品,如出现任何问题我院概不负责。
四、除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外,个人借助网络、其他通讯工具所发布的任何关于藏香宣传的信息都为假冒信息。为方便广大客户和信教群众对藏香的需求,我院特开设联系电话、邮寄电话、传真为:0971-2232140、微信服务号:TESZYY15597112359除此以外任何个人联系方式都不属我院官方行为。
我们恳请广大藏香消费者注意防范、认真鉴别,积极举报不法商贩的诈骗行为,共同维护藏香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举报电话为:0971-2236362、13897111117。对于不法商贩,我院将循法律途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如遇不可甄别信息请拨打我院电话 0971-2232140进行确认。
由此给您们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诚挚的歉意,并对您们一如既往对我院藏香产品的厚爱深表谢意!
特此通知,望周知!
青海塔尔寺藏医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熏香新旧包装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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